无菌室使用规程

一. 目的   规范无菌室的各项管理,特制定本规程
二. 范围   适用于公司化验室的无菌室的使用和管理
三. 职责   1.微生物检验人员负责无菌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
2.检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
四. 内容
1、无菌室仅作为微生物检测过程的使用场所,要求**大限度的保持无菌状态,禁止在无菌室内从事与微生物检测操作无关的操作或活动。
2、无菌室内不得存放杂物,已经灭菌的物件的存放时间不宜过长,尽可能减少存放在无菌室物品的数量。
3、无菌室内水、电、药品等的使用要求厉行节约,仪器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。
4、在无菌室内进行微生物检测之前1-2小时,开启紫外灯对空间进行杀菌。
5、进入无菌室开展检测工作的人员要求穿戴经过紫外灯消毒过的衣帽,关掉紫外灯,打开日光灯,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。
6、进入无菌室后,随手关好门。
7、检验过程中要求如实做好原始记录,检测过程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,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无误。
8、无菌室**少每周做一次作空白对照样,空气卫生情况**少每月检测一次。
9、检验完成后,立即清理、清洁无菌室,将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带出无菌室,关闭日光灯,关严无菌室门。
10、除每日进行清洁和使用前的杀菌之外,要根据空白样的检测情况,及时对无菌室进行彻底的消毒。
11、未经批准,不得随便带外单位或外部门的人员参观,非检验人员不得入内。